全县中小学部分教师校内培训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局年度重点工作,贯彻《响水县中小学教师岗位考核方案(试行)》要求,切实强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学年度岗位考核列后2%人员的校内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人员
全县各中小学2007-2008学年度岗位考核列后2%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强化教学工作。所有培训人员均参加所在学校正常教学工作,通过教学工作的强化,促进专业素质提升。学校要强化对学习人员的教学工作考核力度,所有新授课必须预先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对其备课笔记进行审阅并签字后方可实施,对其所上每节课要安排人员听课并及时进行交流,要定期对其作业批改情况进行督查,要督促其全程参与学校本学科教研活动。
2.明确专人结对指导。学校要遴选业务素质强、政治素质高的骨干教师对其结对指导帮扶,要统筹安排好课时,有利于双方听课活动的开展,培训者和帮扶指导教师上课、作业、考查等必须同步,应尽可能跟班听课,每周不少于3节,听课后要签字,做到先听课再上课。学校要对结队帮扶指导教师适当折算工作量并给与适当的课时津贴补助,要对双方实行捆绑考核。
3.定期开设汇报课。培训者在培训期间每月在校内开设不少于2节汇报课,学校要组织集中评课。要对汇报课备课、听课、评课等活动记录及时进行整理并留存。
4.强化读书学习。培训者在培训期间应按照规定内容进行读书学习。规定应完成的学习内容包括:本学科课程标准、县局读书方案中的必读书目和推荐书目自选2本以上、近三年毕业年级毕业考试试题。所有读书学习应有详细的读书笔记,每月完成1篇以上心得体会文章。
5.优质资源专题学习。培训者应对所任教年级的所有省优质教学资源光盘进行学习研究,并写出学习笔录,在此基础上进行个人备课,提高备课质量。
三、有关要求
1.强化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应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并于
2.强化培训工作的考核。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参与学校正常的教师岗位考核,校内培训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岗位考核。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培训者的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督查,要突出强化对其教学工作的督查考核,加大督查频度,及时进行鉴定并签字盖章,每月对督查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并于下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局人事科。
3.做好培训资料归档工作。培训的各项记录、练习、笔记、文章、考勤记载等资料既是培训人员个人成长重要档案,也是培训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依据,各单位要督促培训人员对其不断完善并及时归档,以备抽查。
响水县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