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教育局文件
响教体〔2008〕9号
响水县教育局
关于举办中小学生广播体操比赛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学校,民办学校,县直教育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通知》精神,推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响水县中小学生广播体操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县中小学生,分中、小学组分别评比。
二、比赛项目
《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
⒈小学组:《希望风帆》
⒉中学组:《舞动青春》
三、竞赛办法
⒈参赛人数:各学校全体学生。
⒉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①预赛阶段:各单位应集中学生在操场上做操并进行录像,于
②决赛阶段:局组织评委于
③根据评委评分,由高分到低分分别评出中学组和小学组奖项。
四、评分办法
评分要求(100分):
⒈学生队形要整齐,横竖成行,服装相对统一(10分)。
⒉学生做操动作规范、整齐(70分)。
⒊学生精神饱满,精神状态好(10分)。
⒋做操结束全体学生应集中,做到快、静、齐(10分)。
⒌各学校在录像过程中,应根据评分要求多视角进行录像,录像画面要清晰,便于评委评分。
六、奖励办法
⒈中学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⒉小学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⒊优秀组织奖中小学各2名。
七、要求
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利用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做好广播操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我县中小学生广播体操的质量和效果,保证学生在校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进我县“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