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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关于举办中小学生广播体操比赛的通知

[日期:2008-09-04] 来源:体卫艺科  作者: [字体: ]

 

响水县教育局文件

 

响教体〔20089


 

 

响水县教育局

关于举办中小学生广播体操比赛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学校,民办学校,县直教育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通知》精神,推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响水县中小学生广播体操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县中小学生,分中、小学组分别评比。

二、比赛项目

《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

⒈小学组:《希望风帆》

⒉中学组:《舞动青春》

三、竞赛办法

⒈参赛人数:各学校全体学生。

⒉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①预赛阶段:各单位应集中学生在操场上做操并进行录像,于1031日前将录像光盘送局体卫艺教科。县局将组织评委根据各单位录像画面分别评出中学组前8名,小学前组8名进入决赛。

②决赛阶段:局组织评委于111015日赴有关学校进行现场评分。

③根据评委评分,由高分到低分分别评出中学组和小学组奖项。

四、评分办法

评分要求(100分):

⒈学生队形要整齐,横竖成行,服装相对统一(10分)。

⒉学生做操动作规范、整齐(70分)。

⒊学生精神饱满,精神状态好(10分)。

⒋做操结束全体学生应集中,做到快、静、齐(10分)。

⒌各学校在录像过程中,应根据评分要求多视角进行录像,录像画面要清晰,便于评委评分。

六、奖励办法

⒈中学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⒉小学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⒊优秀组织奖中小学各2名。

七、要求

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利用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做好广播操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我县中小学生广播体操的质量和效果,保证学生在校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进我县“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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