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小学、实验学校,县直教育单位:
为切实保证全县孤特困学生能享受平等的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今年秋学期,县红十字博爱小学三年级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籍孤特困学生:
1、孤儿;
2、父母一方死亡的单亲特困家庭子女;
3、父母双方残疾基本失去劳动能力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孤特困学生,请于
三、注意事项
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人员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如查实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律退回到原学校就读,由此产生后果,县教育局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