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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小学校方责任等相关教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8-05] 来源:  作者:佚名 [字体: ]

 

响水县教育局文件

响教发〔2008〕39号


关于做好中小学校方责任等相关教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学校,县直教育单位,民办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好省教育厅《关于聘请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我省中小学校方责任险“首席共服”保险经纪服务的通知》(苏教安〔2008〕11号)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促进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推动响水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快速、协调发展,现就做好我县中小学校方责任险等相关教育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校方责任等相关教育保险工作的意义

    近年来,全国每年都有一些中小学生死于安全事故,其中校园发生的意外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这给家长,也给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带来很大的压力。校园伤害索赔不仅增加了学校的经济负担,还牵扯学校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不少学校为了减少学生的校园意外伤害风险,被迫压缩学校校外活动和体育活动等。可以说教育行业风险的逐年加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妨碍了教育目标的实现,制约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影响了学校、社会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07年5月7日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有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这是解决教育行业日益增加的风险问题,充分发挥保险功能规避教育风险的有效举措。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校方责任险是一个具有广泛社会公益性的险种,“政府保单”体现了政府的一种责任,带动与促进了校方责任险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做好中小学校方责任等相关教育保险工作,是新形势下建立的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机制,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延伸和扩展。它首先是市场作用的平台,主要通过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的积极参与,发挥保险的风险转移功能,将学校因疏忽或过失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所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进行转移,由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条款给予赔偿。从根本上减轻了学校的经济负担,把学校从复杂的赔偿纠纷中解脱出来。其次是政府推动的平台,主要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引导,发挥保险的风险防范功能,将风险管理引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有效提高学校的安全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尤其是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降低伤害程度,对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构建和谐校园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工作的概况

   我县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工作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已经进入全面启动实施阶段。从2007年9月起,江苏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000万元,为全省中小学生统一购买校方责任险,每名学生保费3元。保险范围为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包括国家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受教育者和在其它学校全日制就读的中等教育阶段的受教育者(含技工学校、五年制高职生的前三年、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登记的民办学校在校学生)。省教育厅明确该项保险采取首席共保模式,经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首席承保。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工作,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省教育厅研究决定聘请保险经纪公司介入服务。省教育厅《关于聘请保险经纪公司的通知》(苏教安[2008]2号)明确由北京联合保险有限公司为江苏省校方责任险首度共服牵头单位。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具有教育行业背景的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该公司熟悉校方责任险项目,具有丰富的校方责任险工作经验,运用其合法的身份、专业的服务,依托全省勤工俭学系统构建中小学校方责任险服务体系,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协调保险公司关系,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学习交流、培训演练、安全事故的预防、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出险后的理赔工作,切实维护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利益,而不额外增加他们的经济负担。

   三、我县中小学校方责任险服务体系的建立、建设

    维护校园安全是每个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我县的中小学校方责任险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依托勤工俭学管理网络构建。县勤办是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工作和学校其它教育保险工作组织实施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指导协调。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受省教育厅委托,作为保险经纪首席服务机构,通过县勤工俭学网络构建我县中小学校方责任险服务体系,并根据与省教育厅签订的协议为我县的相关学校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市教育装备与产业发展中心负责,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需要通过我县服务体系开展的工作统一由县勤办负责牵头。

   四、积极做好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和学校其它教育保险的服务工作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县勤办要积极牵头组织各相关学校围绕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出险后的理赔等方面共同做好服务工作;各学校要加强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将校方责任等教育保险工作作为教育安全防范的重要手段,在做好校方责任险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这一工作平台,积极开展学校安全教育、风险防范和其它教育保险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并将联系人的有关信息报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局联系人:李玉海,电话86781027、86985347)。学校负责同志要热爱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熟悉安全事故报案、理赔、建档程序,一旦事故发生首先要拨打报案电话95518,然后与县财产保险公司联系索赔,积极做好理赔善后工作。教育行业保险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局勤工俭学办公室要与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一起,以提供中小学校方责任险服务为起点,进一步构建全县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赢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和办学效益。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附:响水县中小学校方责任险联系人推荐表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响水县中小学校方责任学校联系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注;此表一式两分,每校推荐1名负责同志,于8月5日前报局勤办李玉海同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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