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教育局文件
响教基〔2008〕64号
响水县教育局关于立即开展
“迎奥运、查隐患、保安全、促稳定”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实验学校,民办学校,县直教育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保证奥运前后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迎奥运、查隐患、保安全、促稳定”活动的通知》(响政安发[2008]6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迎奥运、查隐患、保安全、促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采取一系列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继续加强对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及奥运前后安全工作的领导,主动分析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切实加强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深入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响水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响教基[2008]45号)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努力构建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不留后患。
三、加强对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防范工作
各学校要针对夏季高温和汛期台风、暴雨多发的特点,加强对有破损、漏雨、地势低洼易进水的校舍进行检查维修,确保不发生水毁倒塌事故,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要落实防汛的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及时了解天气和水情变化情况,一旦发生洪涝灾害,要迅速组织自保自救,及时排除和控制灾情、险情,减少损失,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县局报告灾情。
四、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各学校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一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二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县局。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对暑假值班的监督管理,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巡查监控,严格排查进校园的人和车辆,严禁校外车辆停放校园,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