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教育局文件
响教基〔2008〕63号
关于落实《响水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中小学、实验学校,县直教育单位,民办学校:
今年3月,中央文明办印发了《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并在全国进行了中试测评。7月份,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将以测评体系为标准,对各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测评。为迎接这次检查,根据省、市文明办的文件要求,县文明办制定了《响水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现将表中与教育系统相关的部分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对照相应的责任要求逐项分解细化,积极做好自测自评。在自测自评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抓好分解内容台帐资料的归集整理、现场准备工作,切实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落实。
附:《响水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与教育系统相关部分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响水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与教育系统相关部分
(请注意,复制下来就可看到隐藏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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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 项目 |
测评 指标 |
测评 内容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 方式 |
权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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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 “三结合”教育体系 |
Ⅱ—6 学校教育 |
Ⅲ-12 德育保证机制 |
1)中小学德育工作纳入教育评估体系,作为中小学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学校和校长的重要评价指标; 2)建立健全并实施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依据; 3)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设立家长接待日、组织教师家访和建立社区活动联系卡等方式,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共同做好德育工作; 4)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或由专职人员管理; 5)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
材料审核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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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4项为B;符合3项为C;其余情形为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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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 |
1)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 2)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加深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价格体系的认识和理解; 3)广泛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参加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
2.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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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其余情形为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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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4 课堂德育 |
1)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道德课(思想政治课),无减少课时和挪用现象; 2)各门课程充分发掘和利用自身的德育资源,在教学中落实好“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 3)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进行地域文化、传统美德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4)积极进行思想道德课(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学生对德育教学的满意率≥75%。 |
1)、2)、3)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4)问卷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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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1)、2)和其余标准中的1项为B;符合1)、2)为C;其余情形为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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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 项目 |
测评 指标 |
测评 内容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 方式 |
权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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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 “三结合”教育体系 |
Ⅱ—6 学校教育 |
Ⅲ-15 日常德育 |
1)积极开展仪式教育。中小学校坚持升降国旗制度,每周及重要节日、纪念日、大型集体活动举行庄严隆重的升旗仪式; 2)将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具体化,开展有特色的道德实践活动; 3)校会、班会、团队组织活动制度化; 4)定期开展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优化校风学风; 5)开展法制、网络道德、毒品预防、环境、节能、反对迷信邪教等教育。 |
1)实地考察 2)、3)、4)、5)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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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1)及其余标准中的3项为B;其余情形为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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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6 实践活动 |
1)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等时机,集中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2)利用假期及综合实践课,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以及研究性学习等活动; 3)组织学生开展科技、文体等课外兴趣小组活动,中小学生参与比例≥60%; 4)中小学生社会公益活动的参与比例≥80%。 |
1)、2)材料审核听取汇报3)、4)问卷调查 |
3.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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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2)及其余标准中的2项为B;符合2)及其余标准中的1项为C;其余情形为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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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7 心理教育 |
1)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建立相应的培训和进修机制; 2)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 3)县城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利用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 |
1)、2)材料审核 3)实地考察 |
1.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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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3所学校,3所学校学校均符合标准为A;2所学校符合标准为B;1所学校符合标准为C;3所学校均不符合标准为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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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8 健康素质 |
1)学生体育锻炼列入教学计划,确保学生在学校体育锻炼时间≥1小时; 2)每学年召开运动会,经常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班级、年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 3)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组织中小学生每年进行1次体检; 4)确保中小学休息睡眠时间≥8小时/天; 5)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中小学生体质达到及格等级以上。 |
1)、4)材料审核问卷调查2)、3)、5)材料审核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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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1)、5)及其余标准中的2项为B;符合1)、5)及其余标准中的1项为C;其余情形为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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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 项目 |
测评 指标 |
测评 内容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 方式 |
权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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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 “三结合”教育体系 |
Ⅱ—6 学校教育 |
Ⅲ-19 课业减负 |
1)小学生一、二年级无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包括三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1小时/天; 2)无占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及各种形式的有偿上课、补课现象; 3)无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等现象,无以赛促销代销现象; 4)无挤占音乐、美术和体育课现象。 |
问卷调查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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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为B;符合2项为C;其余情形为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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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0 德育队伍 |
1)实行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领导管理体制。普通中学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有1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 2)选配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形成了班主任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 3)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小学校按规定配备少先队辅导员; 4)选派优秀公安干警或其他司法人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保证每学期到校上法制教育课; 5)建立和完善校外辅导员制度,聘选热心少先队工作、有经验的人士担任校外辅导员。 |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
1.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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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4项为B;符合3项为C;其余情形为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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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1 师德建设 |
1)把职业道德教育内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适时组织培训,开展主题教育; 2)严格师德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无造成不良影响的失德现象发生; 3)重视并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学生、家长对师德的满意率≥90%。 |
1)、2)、3)材料审核 4)问卷调查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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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为B;标准4)≤70%为D;其余情形为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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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2 团队建设 |
1)把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布局,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范畴; 2)各级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的有关负责同志积极参与同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 3)学校团队组织健全,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做团队工作; 4)团队干部实行民主选举,少先队小干部由队员定期轮流任职; 5)积极办好中学生业余党校、团校,做好初中生“团队衔接”和高中生“推优入学中”工作; 6)重视中学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工作,支持和指导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
1)、2)、3)、5)、6)材料审核4)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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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6项标准为A;符合5项为B;符合4项为C;其余情形为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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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 项目 |
测评 指标 |
测评 内容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 方式 |
权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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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 “三结合”教育体系 |
Ⅱ—6 学校教育 |
Ⅲ-23 团队建设 |
1)校园内有富有教育意义的挂图、画像、景观、设施等,校园整洁,环境优美; 2)校园内有宣传栏、广播站、校园网、校报校刊或少先队鼓号队、队室等文化阵地; 3)举办歌咏、书画、读书演讲、科技小发明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4)中小学校利用多种手段,一月看一场电影或文艺演出; 5)学校学风、教风和校风良好,师生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师生、同学关系和谐友善。 |
1)、2)实地考察1)、3)、4)、5)材料审核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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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4项为B;符合3项为C;其余情形为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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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4 团队建设 |
1)有计划地开展自护自救教育,向中小学生普及治安防范、灾害避险、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常识;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无食品卫生、火灾、校舍倒塌和校车安全等责任事故。 |
材料审核 |
1.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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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1)、3)或2)、3)为B;符合3)为C;其余情形为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