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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关于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新课程

[日期:2008-06-26] 来源:  作者:人事科 [字体: ]

 

响水县教育局文件

 

 

 

响教发[2008]35

 


 

响水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新课程综合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实验学校)、中心小学,县直各教育单位:

 为了做好2008年度教师业务能力考核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新课程综合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盐教人[2008]8号)及《响水县中小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参加盐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新课程综合能力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全县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中19591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均须参加测试。2008年小学段的所有学科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考核,不再参加县局组织的业务能力考核,其它学段和学科参加县局组织的考核。

2、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学校及县直小学与初、高中的正职校长参加县局组织的教学管理与业务能力考核,鼓励上述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考核。

3、《响水县中小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试行)》和《盐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新课程综合能力考核方案》规定免考对象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免考。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

二、考核时间与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初定如下:

中学:723日上午830-1100    地点:响水中学

小学:724日上午830-1100    地点:响水中学

实际考核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核形式与范围

考核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进行,按学科、学段(分普通高中、初中、小学1-3年级、小学4-6年级、幼儿园)统一进行命题,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核着重考查教师对新课程理念、课程标准、教材的理解和掌握情况,以及运用新课程理念进行教学设计、试题命题、教学评价的能力。试题结构见附件四。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按《盐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新课程综合能力考核方案》和《响水县中小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执行。市教育局今年对小学教师综合能力考核结果以及参加市县职称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县局考核结果使用。

五、考核报名登记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好教师的报名登记工作,认真核实后分别填写《响水县中小学教师实施新课程综合能力考核登记名册》、《响水县中小学教师实施新课程综合能力考核免试人员名册》、《响水县中小学教师实施新课程综合能力考核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参加考核人员名册》,于630日前以纸质形式报送局人事科(档案室),并将相关报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局人事科信箱(xsjyj_rsk@126.com)。

附件:(点击下载

1、《响水县中小学教师实施新课程综合能力考核登记名册》

2、《响水县中小学教师实施新课程综合能力考核免试人员名册》

3、《响水县中小学教师实施新课程综合能力考核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参加考核人员名册》

4、《响水县中小学教师实施新课程综合能力考核试题结构》

 

 

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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