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请人:
响水县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材料受理时间定于4月8日——1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请各位申请者仔细阅读《报名须知》,认真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各层次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普通话、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补修教心学人员还须提供合格证书原件。
⒉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在职申请人,鉴定表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
⒊请提供同底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其中2张用于贴申请表。
⒋请4月6日未参加体检的申请人于4月13日上午8时到响水县人民医院门诊1楼统一参加补检。
特此通知。
响水县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