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教育局文件
响教基[2008]3号
响水县教育局
关于全县中小学给放寒假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学校、民办学校,县直教育单位:
经研究,全县中小学定于2008年元月28日给放寒假,新学期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给放寒假前后,各学校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响水县教育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通知》(响教发〔2007〕91号)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思考和梳理2008年的工作思路,着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着力推进教育现代化,着力加强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等重点难点上寻求新的突破,切实推进全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工作是在课程改革背景下推出的一项评价改革的重大举措,它不仅对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克服传统的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单一评价手段的弊端起到重要导向作用,而且也为学生参加考试提供多方面素质发展的信息。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切实做好评价的基础性工作,深刻领会、正确把握评价标准和规定,客观公正地评价好每一个学生的每一项素质,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全县小学继续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对学生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记分。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师生填写“成长记录袋”初中《留下脚印一串串》和高中《青春如歌》,为中考和高中升学录取做好基础性工作。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要使用专用计算机进行学籍管理,指定专人管理学籍,专橱分类保管书面学籍管理资料。
三、妥善安排好师生的寒假学习和生活
要关心教师生活,对客籍教师、老弱病残教师的春节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对离退休教师开展形式多样的春节慰问活动。各学校要大力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解决教职工和学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深入基层、深入教职工和学生中去,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主动关心、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经济困难的教职员工,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帮扶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
进一步做好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除对学生布置适量的寒假作业外,学校不得自行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寒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中复习或讲授新课。对高中毕业年级确因复习时间偏紧要求补课的,需报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督导部门要对寒假违规补课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治理。凡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大面积违规进行补课的,一经查实,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纠正,同时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如因违规补课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要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教育广大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不看黄色书籍、录像,不进营业性舞厅、游戏室和网吧。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组织文艺宣传队深入到农村、工厂、街头,演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歌颂祖国、歌颂家乡新貌的小型文艺节目。确因需要经批准组织的集体活动,要确保师生安全,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职业学校要利用寒假,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安排专人到企业对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切实抓好“控流”工作。继续落实好“双线承包责任制”,落实“控流”的责任。各学校应针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和学困生(特别是女学生)超前做好教育补课、结对帮扶工作,把“控流”工作前移,确保新学期开学辍学率有明显下降。
严格执行各项教育收费管理政策。各学校放假前要做好本学期代办费的结算工作,结算情况要公布上墙,结余部分必须在放假前如数退给学生。下学期各中小学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和标准,公布收费项目及标准,自觉接受监督。不得乱开口子、乱收费,不得搭车收费。任何学校都不得在寒假前向学生预收下学期费用。
五、要切实做好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各学校要把确保春节及寒假期间学校稳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各种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要全面排查,及早发现,妥善解决,克服盲目乐观思想,落实维护稳定的责任制,努力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各学校要在放寒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教学、科研、生活等重要设施和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及时消除消防、建筑、交通和饮食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恶性事故。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节假日期间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伺机破坏和作案。要在放寒假前,普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遭遇突发安全事故时的逃生自救能力,教育学生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切实抓好学校饮食卫生工作,建立健全防控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完善各项应急预案,严防各种传染性疾病在学校内传染,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健康安全。
要认真安排好假期护校、值班等工作,假期值班要明确专人负责,值班名单公布上墙,并在元月28日前报局办公室。寒假期间,各学校尤其要加强门卫值班和校内巡逻。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保证值班工作联络通畅,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向我局报告。
六、切实抓好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风尚,引导师生合理消费,杜绝铺张浪费现象。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违反规定收送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年终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资金、津贴、补贴、实物;严禁巧立名目向学校和师生要赞助和集资摊派;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各学校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要做好新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
各学校要确保校园环境整洁。要利用寒假期间认真做好校舍、课桌凳椅及教学设备的维修、更新,要提前做好新学期课本、簿本及其它教学用品供应的准备工作。
八、做好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特教学校放寒假工作
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特教学校按原国家教委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等有关条款或有关规定,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职业中学可根据专业特点,结合实习基地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对放寒假的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二○○八年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