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教育局文件
响教基〔2007〕41号
响水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学校,县直教育单位、民办学校:
现将盐城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你们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配备好消防器材和设备,以最大限度增强学校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确保十七大和国庆节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各学校将贯彻落实情况于10月23日前报普教科。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盐 城 市 教 育 局
盐城市公安消防支队
盐教办〔2007〕22号
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消防大队,市直各学校:
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党的十七大期间的消防安全,结合公安部周永康部长关于坚决做好十七大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全市教育系统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到重要位置 今年党的十七大召开,是中共中央领导的换届选举,其政治意义十分重要,为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和学校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以对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坚持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这根弦,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和懈怠,积极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党的十七大定于10月15日召开,国庆节即将来临,各地各学校,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与当地消防大队组成联合消防安全检查组全面开展一次以寄宿制学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学校的用火用电管理情况、疏散设施完好情况、消防设施配置和维保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等。各学校要在十七大和国庆节期间,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加强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重要时段的监控和巡查,确保万无一失。 三、确保责任落实,强力推进火灾隐患督促整改 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前一阶段全市开展的隐患排查和贯彻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对照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消防工作责任、工作制度、工作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再一次进行自我排查。对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和期限,强力推进火灾隐患的整改。各地消防大队要联合教育部门重点指导督促做好火灾隐患的整改,特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但又一时整改不到位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消防大队一定要指导学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十七大期间不发生火灾,且要明确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另外,各消防大队要以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为切入点,认真指导教育系统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要在国庆节前召开试点单位现场会,确保各学校贯彻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顺利完成。 四、开展消防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各地各学校和消防大队要结合新学期开学和军训,安排专门时间讲授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组织师生喜闻乐见的安全疏散、自救逃生和扑救初起火灾的活动。同时各学校要把宣传消防知识融入日常教学的课堂中去,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闭路电视等阵地,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在校园内形成浓厚的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的氛围,把消防安全知识“进学校”工作做细做实。 五、严格奖惩制度,促进做好校园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国庆和十七大期间的值班工作。在此期间,各学校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各类灭火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地各校开展情况于10月28日将总结报中教处。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落实。
二○○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