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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御第13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07-09-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关于做好防御第13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沿海经济区、经济开发区、陈家港化工集中区,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县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今年第13号台风(韦帕)已于9月16日08时在菲律宾东北部洋面生成,9月18日5时,其中心位置在浙江温岭东南520公里洋面上,东经124度,北纬24.2度,中心气压96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6级,未来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预计台风将在18日夜间至19日在浙江一带江苏沿海登陆后北上或近海北上,可能会穿越我市东台、大丰,在射阳境内出海,将以无市造成较大或严重影响。预计18日下午至19日,内陆将出现6—8级阵风9—10级、沿海海面将出现8—10级阵风11级的大风天气,同时将出现强降水,雨量可达暴雨、局部大暴雨。省、市对此高度重视,省防指发出了《关于做好防御第13号台风工作的通知》(苏防电传[2007]120号),市防指发出了《关于做好防御13号台风的紧急通知》(盐市防电传[2007]67号),9月17日,市政府专门召开防御13号台风电视电话商会,现将有关精神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防台工作。气象部门预测13号台风为近年来影响本地区严重或最严重的一次台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强台风动向,抓住台风到来前的一切时间,迅速启动防台预案,落实各项防台措施,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要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对可能造成的损失要有足够的估计,在做好防台工作的同时,充分做好灾后补救准备工作,千方百计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二、精心组织、严密防范。各地要迅速通知沿海所有船只及时回港避风;交通部门要加强渡口监管;对居住在危房中需要转移的人员,务必转移到位;要加强城乡建筑工地脚手、塔吊及户外广告牌等安全防护的检查,防止风毁伤人;供电、通信、供水等生命线工程要超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加强对海堤、灌河堤堤防及在建水利工作工程的巡查、防守,落实防风浪措施,特别是在建的三圩段海堤达标工程,要重点防守,备足抢险物料,落实应急抢险预案;沿灌河沿海涵闸从现在开始全部开足开齐,抢潮排水,预降内河水位。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防台工作面广量大,各地要按照防台预案及防指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落实有关部门责任,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及时发布台风信息、引起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共同做好抗灾工作;各地及各相关部门特别是重点地、重点部门必须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险情,要全力组织抢险并及时上报。

  以上通知,请迅速贯彻落实。

 

响水县防汛防旱指挥部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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