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响政安发[2007]46号
关于开展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沿海经济区、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一年一度的“国庆”、“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为我县的经济腾飞提供稳定的安全环境,保证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国庆”、“中秋”佳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13日~9月20日 为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阶段;
9月21日~9月27日 为各乡镇(区)、县各专业检查组检查阶段;
9月28日~9月30日 为县各督查组督查阶段。
二、检查组织
按照《响水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制规定》(响政发[2005]77号)要求,全县成立30个专业检查组、15个乡镇(区)检查组和5个督查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与督查工作。
三、检查重点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预案制定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点)安全监控情况;单位安全责任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安全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和处理情况;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检查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行业:
1、交通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对重点路段的安全认真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加大对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规载客和超速、超载、超限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和危险路段的整治,严格加强车辆的源头管理,严禁非法改装车辆。海事部门要加强渡口的安全监管,渡工要持证上岗,渡船要按期年检,救护器材要配齐备足,从源头上保证渡运安全。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县安监、公安、交通、环保、卫生、质监、邮政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管,要重点检查落实化工集中区内的化工生产企业安全措施;要重点检查落实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措施;要重点检查落实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特别是成品油、烟花爆竹、油漆、农药经营单位的持证情况;要重点检查落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县消防、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要组织对商(市)场、客运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
4、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监管。县建筑部门要加强对脚手架支搭的临边防护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坍塌事故。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要加强防火施工作业的管理,避免火灾、有害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5、纺织企业安全监管。县安监、消防、纺织资产公司等部门要加强对纺织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完善台帐资料,做好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按照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
6、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县安监、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完善台帐资料,按照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四、检查要求
1、各检查组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乡镇(区)、各单位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负责,靠前指挥,分管同志要具体负责,亲自组织,亲自带队,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2、各督查组要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具体督查分工如下:
安监局:督查大有镇、六套乡、七套乡和教育专业组;
经贸委:督查运河镇、黄圩镇、张集乡和消防专业组;
监察局:督查南河镇、老舍乡、小尖镇和建筑专业组;
公安局:督查化工集中区、陈家港镇、双港镇和文化专业组;
总工会:督查响水镇、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和卫生专业组。
3、各专业检查组到乡镇(区)检查时,要和乡镇(区)做好衔接工作,确保能够全方位地开展好检查工作。
4、对检查组或督查组查出的事故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等,并落实相关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5、各乡镇(区)、各专业检查组、各督查组要认真做好检查和督查记录和总结,并明确专人于2007年10月10日前将检查和督查情况和附表一、附表二报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综合科联系电话:87069808,传真:87066688,Email:caiaishu@163.com),本次大检查情况不再催报,对未及时报送情况的单位,将在下一期县《安全生产简报》上予以公布。
6、各乡镇(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国庆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安排工作,值班表请于9月30日前报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综合科)。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落实。
附一: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汇总表
附二: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响水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表1
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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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区)、县各部门、单位 |
隐患单位 |
隐 患 内 容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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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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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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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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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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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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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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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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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区) 部门、单位 |
主要 负责人 |
检查组 (个) |
检查人 (个) |
检查单位 (个) |
发现隐患 (条) |
整改隐患 (条) |
发整改通 知书(份) |
整改资金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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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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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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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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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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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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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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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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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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