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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盐城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7-09-14] 来源:  作者: [字体: ]

响水县教育局

 

响水县体育局

 

响教体〔2007〕12号


                                                        

关于转发《盐城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盐教体[2007]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希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要加强对《标准》实施工作的领导,要添置必备的器材设备,确保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落到实处,要根据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准确上报测试数据。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件: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七年九月十日


 

盐城市教育局

 

盐城市体育局

 

盐教体[2007]10号


                                                        

 

关于印发《盐城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盐城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加以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盐城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附件2:《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二OO七年六月五日

 

附件1:

 

盐城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为指针,认真贯彻“健康第一”思想,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实施的基本目标

1.促进学生身体正常生长、形态机能协调发展和身体素质全面提高。

2.帮助和督促学生实现体质健康目标。激发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培养其终生追求健康生活方式的行为习惯。

3.综合评价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通过目标激励,为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作提供依据。

4.减轻学生负担。

5.促进体育课程改革。优化体育课程结构,改进体育课教学策略,实现体育与健康课程目标。

三、《标准》实施的内容与测试项目指标、形式和方法

1.《标准》实施的内容是《标准》所规定的测试项目。《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不同年级段有不同的测试项目。测试项目分必测类项目和选测类项目。选测类项目由市教育局在每年初随机选择确定后在盐城教育网上公布。

2007年我市各组别测试项目分别为:

    小学一、二年级测试项目为四项。身高、体重为必测项目。两项选测项目为坐位体前屈和50米跑(或25米×2往返跑)。

    小学三、四年级测试项目为四项。身高、体重为必测项目。两项选测项目为坐位体前屈和50米跑(或25米×2往返跑)。

    小学五、六年级测试项目为六项。身高、体重、肺活量三项为必测项目。三项选测项目为400米跑(或50米×8往返跑)、

坐位体前屈和立定跳远。

初中、高中、大学各年级均测试六个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三项选测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和立定跳远。

2.测试形式应灵活多样。测试时间安排上可采用课外与课内相结合的形式,凡是与体育课考核相一致的项目,在体育课上进行测试考核,与体育课考核不一致的项目,一律利用课外活动课进行测试,不得随意挤占体育课时;项目测试也可以采取安排测试日或测试周的方式,集中进行。测试时,根据测试项目特点,可集体统一进行,也可分组或对个体单个进行测试;也可以通过竞赛形式,如举行对抗赛等形式进行测试。

3.项目测试的具体指标、形式和方法见附件2。

四、新《标准》实施的基本要求:

1.全面实施新《标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全面实施新的《标准》。若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如期实施《标准》的学校,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查验,报市教育局同意,经省教育厅核准后,可延期至2008年实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须将延期实施《标准》的学校名单,于6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

2.切实加强对《标准》实施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要强化管理,成立《标准》实施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所管辖学校新《标准》实施工作。对学校《标准》实施情况要定期进行督查。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规范和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体育教师、班主任、校医或保健教师是《标准》实施的具体组织者,要按照《标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一致,共同完成本校《标准》实施的测试、成绩记录、等级评定、汇总、上报等工作。自今年秋学期开始,市教育局、体育局将定期对《标准》实施情况组织检查。

要重视测试数据的分析和利用。要依据《标准》项目测试数据反馈信息,积极采取对策和措施,对本地本校学生身体素质中薄弱环节进行有效干预,确保学生身体正常生长形态、机能协调发展和身体素质全面提高,确保《标准》测试数据优秀率、合格率逐年提高。

3.建立并完善《标准》实施保障机制。一是各地各校要将《标准》实施所必备的器材设备添置费和人员培训费等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为《标准》实施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二是加强测试过程管理,为测试工作提供安全保障。要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测试前要检查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免予执行《标准》,《免予执行〈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要加强对测试场地、器材的安全检测,严防意外伤害的发生。三是要完善激励保障机制。不仅要对教育、体育行政管理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和体育教师等相关人员予以奖励,也要对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测试成绩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与奖励。

4.组织开展新《标准》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据《标准》的实施要求,有针对性开展《标准》实施师资培训工作,规范测试流程、测试标准和测试要求,提高相关管理人员和测试人员的工作水平。

5.及时、准确上报《标准》测试数据。各地各校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测试数据。报送数据的方式是通过互联网——“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网址中文域名: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英文域名:www.csh.edu.cn)直接上报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上报数据时间是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上报测试数据的工具软件,在“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免费下载使用。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职能机构要对所辖学校数据上报工作进行跟踪督促。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的具体实施计划,并于2007年6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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