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教育局文件
响教体〔2007〕9号
响水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盐城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对全市学校
体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
二○○七年九月四日
盐 城 市 教 育 局
盐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盐政教督〔2007〕13号
关于组织对全市学校体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直各学校、各有关民办教育机构: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督导检查。建立对学校体育工作的专项督导制度,实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的要求,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学校体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国家体育工作方针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学校体育工作有关法规、政策情况;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以及师资配备、器材配置等情况。
二、督查时间
9月上中旬,各地各校进行自查。9月下旬,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对市直学校、有关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检查。10月中旬,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对各县(市、区)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督查方法
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组织听课,观看活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广其经验和好的做法。对发现的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查的结果作为县(市、区)教育工作年度考核、有关学校申报盐城市“模范学校”的依据之一。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查力求全面、详细,要正视存在问题,坚持查改结合,边查边改。自查工作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9月1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市直各学校、各有关民办教育机构将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盐城市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评分表(一)
县(市、区):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与标准 |
检查方法 |
扣分及理由 |
|
组织领导 与管理 (20分) |
1.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已建立学校体育工作检查评估制度(5分)。 2.有领导分管体育工作(3分),成立领导小组并有具体部门管理(2分),主管领导熟悉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3分)。 3.在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评选先进时,将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2分)。 4.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2分)。 5.近三年学校未发生重大体育安全事故(3分)。 | 查文件。 查阅文件,向有关人员调查。 查文件、查工作记录。 查近两年财务资料。 调查了解。 |
|
|
场地器材与设施、设备 (15分) |
6.体育场地符合国家或省级有关规定,中学有250米以上环型田径场、小学有200米以上环型田径场(5分),场地平整、整洁,设施布局合理,符合教学要求(5分)。 7.按照国家或省级器材配备目录要求为学校添置体育器材(5分)。 | 查目录、有关资料。 实地查验。 |
|
|
队伍建设 (20分) |
8.县(市、区)配备了专职体育教研员(3分)。 9.在编制额度内,配足体育教师(5分)。合理解决体育教师的技术职务和待遇(2分)。 10.体育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5分)。 11.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体育学科业务培训(5分)。 |
查阅有关资料。 查培训通知。 |
|
|
教育教学 (45分) |
1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推进学校体育工作(5分)。 13.督促学校组织开展体育教研、科研工作(5分)。 14.按国家规定督查所辖学校开足体育课(小学1~2年级4课时/周,3~6年级3课时/周,初中3课时/周,高中2课时/周)(5分)。 15.建立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学生不少于8小时(5分)。 16.重视学校课外体育活动(5分),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5分) 17.每年至少举办1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县级运动会(5分)。 18.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组织领导机构(2分),对测试人员进行培训(2分),督促所辖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测试数据(3分)。对本地数据反馈信息进行分析,并针对有关问题,积极干预,有有效的提高学生体质健康的计划和措施(3分)。 | 查阅活动资料。
查阅资料。
查文件。
查文件,与有关人员座谈。 看活动记录,调查了解。 查资料,向有关人员调查。 查相关文件,检查测试数据。 |
|
盐城市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评分表(二)
学校: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与标准 |
检查方法 |
扣分及理由 |
|
组织领导 与管理 (15分) |
1.学校有领导分管体育工作(2分),成立领导小组并有具体部门管理(3分),主管领导熟悉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3分)。 2.在制定学校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评选先进时,将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2分)。 3.学校体育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2分)。 4.近三年学校未发生重大体育安全事故(3分)。 | 查阅文件,向有关人员调查。 查工作记录。 查近两年财务资料。 调查了解。 |
|
|
场地器材与设施、设备 (10分) |
5.学校体育场地符合国家或省级有关规定,中学有250米以上环型田径场、小学有200米以上环型田径场(3分),场地平整、整洁,设施布局合理,符合教学要求(2分)。 6.学校体育器材达到国家或省级器材配备目录要求并有安全保证(5分)。 | 实地察看、测量。 实地查验,查器材、查目录。 |
|
|
队伍建设 (10分) |
7.体育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学校在编制额度内,配足体育教师(4分)。合理解决体育教师的技术职务和待遇(3分)8.每年学校有一半以上体育教师接受不少于48学时的培训(3分)。 | 查阅有关资料,查学生数和职工花名册。 查证书或培训通知 |
|
|
教育教学 (45分) |
9.学校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5分)。 10.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体育教研、科研,近三年来承担有关课题研究(3分)。 11.学校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课时(小学1~2年级4课时/周,3~6年级3课时/周,初中3课时/周,高中2课时/周)(5分)。 12.学校体育教学有计划(3分),教师上课有教案(2分)。 13.学校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学生不少于8小时(5分)。 14.学校正常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5分),已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3分),将大课间体育活动列入课表,形成制度(2分)。 15.学校体育课余训练有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有体育运动项目代表队或兴趣小组,定期组织训练或开展活动(2分),每年至少举办1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运动会(3分)。 16.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有组织领导机构(1分),对测试人员进行培训(2分),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测试数据(2分)。对本校数据反馈信息进行分析,并针对有关问题,积极干预,有有效的提高学生体质健康的计划和措施(2分)。 | 查阅活动资料。
查阅有关资料。
查课表、看教案。
查课时计划、看教案。 看作息时间表,与学生座谈。 看活动记录、查课表,调查了解。 查资料,向有关人员调查。 查工作文件,检查测试数据。 |
|
| 相关测试及
调查(20分) |
17.随机抽取部分学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10分)。 18.与部分管理人员、体育教师、学生座谈,问卷调查(10分)。 | 进行现场测试。 现场座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