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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秋学期收费要求的紧急通知1

[日期:2007-09-05]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学校和县直教育单位:

  今年秋学期收费工作,各学校必须按照县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其它费用学校一律不准代收。

  以上通知,即执行。

 

 响水县教育局

二OO七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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