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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日期:2007-09-04] 来源:  作者: [字体: ]
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便于我室更好的开展工作和进一步提高我县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水平,根据《盐城市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要求,各学校须将本校《2006――2007学年度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和《2007――2008学年度学校发展规划及评估指标体系》于9月15日前报教育督导室。

  特此通知!

 

响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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